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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4/01 点击量:9085 返回
各处室、学院: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2021年4月3日(周六)--2021年4月5日(周一)放假,共3天。
二、清明节放假期间,全体教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方面的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有关文件的精神,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赌博等行为,做好个人防疫工作,提倡居家祭奠、家庭追思、网络祭祀,过一个风清气正、文明的节日。
三、清明节放假期间,各处室、各学院要做好安全防范(关好门、窗及水电、电脑)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假期值班及时接听来电,做好值班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接待工作,重大事情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五、凡假期离开邯郸外出的教职工须向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请假,中层正职以上干部须向主管领导和校长请假,并要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放假期间,请各位教职工保证通讯联络畅通,中层以上领导务必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及时按照通知要求处理学校各类事务。
七、放假期间,全体教职工需加强学习,并以适当方式进行招生,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