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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中央电大 发布时间: 2008/12/15 点击量:3788 返回
2008年12月2日,中央电大印发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招生工作规程》的颁布标志着开放教育招生工作的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教育部办公厅2008年初在《关于公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结论的通知》(教高厅函[2008]58号)中明确指出,开放教育已经成为广播电视大学的一种常规办学形式。为进一步强化内涵建设,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实际,经广泛征求各地电大意见和多次研讨,中央电大研究制订了《招生工作规程》。 《招生工作规程》是在总结开放教育8年试点经验基础上制订的,它保留、吸收、整合了开放教育试点过程中印发的相关文件的大部分内容,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作了适当调整,增加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和“招生违规管理”等内容。《招生工作规程》共七章26条,主要对开放教育的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招生计划管理、招生过程管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招生违规管理等工作作了规定,具体包括工作流程、基本要求与注意事项等。 中央电大教务处副处长郭青春表示,《招生工作规程》的出台,对于指导电大系统规范有序地开展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提升开放教育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