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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通报2007年开放教育试点招生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 2007/12/21     点击量:3804     返回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6号)和《关于做好2007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高[2007]13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实现健康、有序发展,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及各试点教学点加大了对开放教育试点招生工作规范管理的力度,中央电大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2007年秋季招生工作管理的紧急通知》(电校教[2007]38号),各省级电大及教学点也采取了相应措施,招生管理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2007年招生过程中,仍有个别教学点有招生违规行为发生,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相应的后果,相关省级电大按照中央电大有关规定要求,在处理此类问题中态度坚决,措施到位,在查实后已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及时妥善处理了有关后续事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中央电大。现将2007年招生工作中出现的三个违规事件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在2007年秋季招生工作中,河北电大开放教育学院与河北柯棣华医学专修学院签署合作协议,拟接收河北柯棣华医学专修学院在校学生(大部分不具备护理学入学资格)报读开放教育试点护理学专科专业。河北电大在入学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了此批学生不具备入学资格及时进行了注销,并在全省范围内对省电大开放教育学院进行了通报批评,限制其2008年春季招生规模。同时,及时进行了全省范围内教学点办学行为普查。经研究,中央电大决定同意河北电大处理意见。

    2.在2007年秋季招生工作中,湖北电大开放教育学院以建立开放教育学院教学基地名义与武汉高端教育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授权其开展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后武汉高端教育有限公司又私自授权南京裂变教育咨询公司开展招生工作。湖北电大获悉有关情况后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小组配合中央电大查实有关违规行为,及时清退违规招收的学生,在全省范围内对省电大开放教育学院进行通报批评,限制其2008年春季招生规模,并对开放教育学院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经研究,中央电大决定同意湖北电大的处理意见。

    3.在2007年秋季招生工作中,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南京中大专修学院教学点在中央电大未批准其开展当季招生的情况下,私自启动招生。招生过程中,还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办学”、“在校全脱产学习”等不实信息误导学生,造成恶劣影响。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在认真调查核实后,清退了南京中大专修学院教学点招收的学生,并决定报中央电大审批后撤销该教学点。经研究,中央电大决定同意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处理意见。

    还有部分开放教育试点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中央电大正会同相关省级电大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此外,社会上个别假冒中央电大或开放教育名义进行招生的事件已经报由司法机关处理(如假冒“武汉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培养本科班”名义招生事件等),中央电大将高度关注有关事件的处理情况。同时,中央电大将在各类严重违规招生问题的处理过程中积极引入法律手段,维护电大系统及开放教育的办学声誉。

    招生工作是开放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入口关”。希望各省级电大和中央电大有关学院从广播电视大学内涵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科学发展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加强对所属教学点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及时查处招生违规行为,把招生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推进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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