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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纪检处 发布时间: 2016/01/09 点击量:2970 返回
根据邯法宣办【2015】23号文,邯郸市纪委驻教育协作组2015年12月17日工作会议精神,邯郸电大纪委按照要求如期在本学期期末组织全校科级党员干部(含现任各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法律知识》《准则》《条例》知识考试。
学校党委学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纪检部门具体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承担考试任务。纪检处的同志们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于2015年12月19日至20日先协调组织了本单位县级领导参加市法宣办、市纪委驻教育协作组设在邯郸学院考点的考试,县级校领导,除一名同志担负国家网络统考考点负责人不能前去应考,其他四名县级校领导如数参加了考试。按照有关要求,因工作未能前去考试的一位校领导事后参加了补考,并将考卷送至市纪委驻教育协作组。此后,校纪检处组织全校科级党员干部参加的《法律知识》、《准则》、《条例》的考试于2016年1月4日在四楼大会议室进行。校党委书记、校长李守新等校领导前去考场巡视指导工作。全校二十一名科级党员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三十多名同志参加了考试。大家按要求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答卷。这次考试在年终岁末进行,同志们克服了各自部门工作任务头绪多任务急等带来的困难,抽出时间学习有相关知识圆满完成了考试任务。
通过考试,大家提高了对全面依法治国、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强化了对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思想基础。这必将对近一步打造法治校园、打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夯实思想堤坝,从而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行动上完成好各项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