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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电大培训中心关于申报保险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的通知

发布人: 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 2008/04/22     点击量:6667     返回

各县(市)站、教学点:
    保险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是根据中国保监会要求开展的全国性、行政性继续教育项目,培训人数多、范围广、专业性强。根据有关规定,邯郸电大负责组织当地保险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培训内容主要有保险理论与实务、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
   1、组织及教学方法
邯郸电大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各市保险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案的制定等事宜,各县(市)站(点)负责具体所在地的培训等工作,教学形式采取面授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教学课时:共36学时。其中课堂教学32学时,考
试4学时(半天)
   3、开办时间:计划2008年7月启动,每年对保险从业人员培训一遍。暂定3年计划。
   4、各县(市)站(点)请于4月25日(周五)前填写有关表格(盖章)申请培训点并上报市电大,由培训中心进行审批。预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市电大将安排其他单位承担培训事宜。
   5、联系方式:邯郸电大北院二楼
 
    负责人: 李  杰  3129085  13313009918
    联系人:  张忠义  3129085
    附件:(点击下载)
    保险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定点培训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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