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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2/06/20 点击量:13324 返回
根据《邯郸市2022年博硕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6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引进6人,工作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招引对象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7.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审核之日止。
(三)需提供的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包含岗位条件要求的各项证件、证书(包括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硕士报到证、硕士就业协议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科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有高级职称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已工作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毕业应聘者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电子版,博士提交材料请单独与邯郸开放大学组织人事处联系咨询。
(四)审核地点:邯郸开放大学(邯郸市丛台区青年路甲32号)。
(五)提交材料:面试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核及测评程序
(一)初审。报名截止后,由开放大学组织人事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二)现场审核。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按照现场审核公告参加现场审核。
(三)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数量,测评采取面试(满分100分)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并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每组测评专家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注: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所有测评成绩,当天在邯郸开放大学公示栏公布。
如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超过一定人数,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增加笔试,有关情况另行公告。
面试答辩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评委们打出的分数,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分数相加取平均值,为应聘人员面试分数。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社局和邯郸开放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开放大学党委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邯郸开放大学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5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落实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的服务。
2.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住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政治待遇。加大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4.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录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5.职称评聘。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优先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考生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贾老师 要老师
联系电话:0310-3129281
0310-312926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310-3129272
附件1:邯郸开放大学2022年博硕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及人数一览表
中共邯郸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