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邯郸开放大学!
发布人: 纪检处 发布时间: 2009/01/09 点击量:3838 返回
各处室、各学院:
为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各处院认真制定了与其他处院相关工作流程及交接规范,现将《各处院相关工作流程及交接规范》发至校内互传上,请各处院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讨论,将书面修改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学校纪检处。
上一条: 邯郸电大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下一条: 我校举办2009年元旦联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