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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看《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的暂行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0-25  浏览次数: 2576   返回

   

各处室、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宣传工作,扩大电大影响,提升电大形象,促进电大事业科学发展,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制定了《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的暂行意见》,现已挂至校内办公网上。请及时查看,认真研究,每处室、学院确定1名宣传员,务于11月4日前将宣传员名单报至组宣处,同时按要求报送近期需宣传的稿件和图片。

校内网链接:《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的暂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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